第(1/3)页 关于到底要不要给已经判刑的罪犯上诉重审的机会,这个问题,属于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的问题。 其根本原因,还是要看站在哪个方面来看。 假如自己是被冤枉的,那当然是希望能够有个上诉重审的机会,但要是站在旁观者来看,又担心有些确实犯了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。 这个问题并不是规则和法律的错,法律和规则是平等的,在可能放跑真正罪犯的同时,也给了蒙冤之人平反昭雪的机会,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,和法律本身并没有关联。 如果执法人犯错了,不是还有督察院监督他们吗! 再说九院当中的其他五个,除了最高法、中科院、督察院、检察院之外,还有国资院,要是放到现代,应该叫做国土资源部。 国资院的职能,主要是负责统筹国家领土内的各种自然资源,比如有多少的农业土地,有多少的工业土地,还有森林,盐泽,湖泊,海洋,矿产等等。 这要是放在现代,这些资源肯定是国家公有的,但在古代却不是,在古代的时候,这些自然资源属于皇帝的私有财产,是不放在国库内的,这是皇帝私有的小金库所有,也叫内帑(tǎng)。 比如森林,皇帝会规划出其中的一部分专门用来给百姓砍柴,但是你想砍森林里的树卖木材,那就得给皇帝交税,而且这个税是皇帝的私房钱,不属于国家的财政收入。 当然,汉部落是完全不需要这么做的,因为罗冲比较会赚钱,用不着把这些资源据为己有。 罗冲要是想赚钱,随便开个工厂,鼓捣出来一些新玩意儿,就有花不完的钱,像是那些森林,矿产,海盐,土地,野生动物什么的,完全可以放在朝廷下面,将其公有化。 而国资院要做的事情,就是探索,发现,统计,记录,并配合汉部落的其他部门,来合理的开发这些资源。 九院剩下的还有宗正院,这是个小部门,之所以独立设院,是因为宗正院是专门管理皇亲国戚的,这是皇帝的家事,只需向皇帝负责,其他大臣无权干涉。 就算皇亲国戚犯了法要判死刑,也得由宗正院来捉拿审理,交给皇帝亲自惩罚。 有人可能会觉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约束,这话说的确实不错,犯错了当然要惩罚,但不能让别人来惩罚,只能由皇帝亲自惩罚。 君不见大秦二世而亡,就是因为赵高假传圣旨,逼得公子扶苏自裁而亡。 可你再看明朝的朱元璋,这家伙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后代想的就很周到,他写了个祖制,凡是皇亲贵族,如果遇到大臣拿着圣旨要来杀你,先把传圣旨的这人拿下再说,然后去求见皇帝,询问究竟是不是真的,以免自己的子孙后代被奸臣残害! 这种事情是不得不防的,比如,有人想造反,想谋权篡位,然后趁着小罗成不在罗冲身边的时候假传圣旨,告诉他,太子殿下,皇帝陛下下旨让我宰了你,你束手就擒吧! 那小罗成岂不是就成了和扶苏一样的下场?! ...... 九院的最后三院,分别是卫生院,相当于现代的卫生部,主管全国的医疗机构,以及药物监管; 文体院,负责各类官方管辖的文工团,歌舞团,乐团,以及各级在编职业运动员,另外,文体院还管辖全国所有的公共剧场,歌剧院,体育场。 并负责组织大型体育竞技比赛,比如足球赛,田径比赛之类的,还有歌舞晚会,交响乐歌剧表演等等。 而且这还只是暂时的,如果将来汉部落的摄影技术再进一步,搞不好还能拍出电影、电视剧呢,到时候什么制片厂,放映厅,电影院之类的,肯定也要归文体院来管理。 最后一个,就是经济院了,经济院的任务,主要负责所有国企的生产任务制定,还有国企的运营,资源的调配,以及各类市场调查。 第(1/3)页